宁远县法院:一桩共有房产执行案的温情解法
2025-09-05 10:59:4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欧阳强 | 点击量:549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欧阳强)近日,宁远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,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成功化解了一起共有房产处置难题,执行到位近13万元执行标的款,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,又最大限度维护了案外人财产价值,生动诠释了“执行有力度,司法有温度”的法治理念。

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,被执行人王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,其与案外人黄某共有的房屋被依法查封。按照传统执行程序,该房产需通过司法拍卖变现后,将属于被执行人王某的份额用于清偿债务。但是拍卖程序也面临诸多现实难题:一是拍卖周期较长,一般需要3~6个月;二是当前房屋买卖市场不景气,存在流拍风险;三是司法拍卖通常存在一定价格折损,可能造成案外人黄某财产价值贬损。

“拍卖只是手段,兑现权益才是目的。”执行法官迅速调整工作思路,一方面,执行法官约谈申请人,阐明强制拍卖可能面临的执行周期延长及流拍风险;另一方面,通过“背对背”调解方式,与案外人黄某多次沟通,详细释明法律关系与利弊得失。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,案外人黄某充分认识到配合执行对维护自身财产权益的重要性。案外人黄某最终主动提出:愿自行筹集资金将被执行人王某所占房产份额变现交付至法院,以避免房屋被拍卖。

时间不等人,但执行法官在等着,临近房屋正式开拍仅余两天,案外人黄某终于筹措资金到位,将被执行人王某所占房屋份额对应的近13万元款项全额交付至宁远县人民法院,执行法官紧绷的心弦在那刻也松了下来。于此,真正实现三方共赢,对申请人而言,债权实现周期大幅缩短;对案外人而言,财产价值得到有效保全;对法院而言,执行成本显著降低,资源利用率大幅提升。

本案的成功处置,正是宁远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。近年来,宁远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“智慧执行”建设,在坚持依法强制执行的基础上,注重因案施策、精准执行,通过活封活扣、执行和解、财产协调处置等多元化手段,既有效破解执行难题,又最大限度降低执行行为对当事人工作生活的影响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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